高危行为后发现对方有艾滋病,还剩几小时自救?这样做救自己一命

fjmyhfvclm2024-11-12  32

艾滋病的凶险程度

可以说牵一发而动全身

发病后致死率很高

从它出现至今

各类预防措施及预警就从未消失过

可为什么

艾滋病患者人数还是每年增加?

其实许多人都没意识到

️被忽略的传播途径

艾滋病有三大传播途径:

1980年代

为防止艾滋病病毒(HIV)从境外输入

中国禁止了血液制品进口

许多生物制药公司只好推出有偿采血

在当时,供血者一次可领50元补贴

这对极度贫困的农村家庭来说

简直就是救命钱

而为了让供血者恢复体力

一般采血站会把分离出的红细胞

输回给原供血者

但某些采血站为了加快采血速度

会把已分离好的️他人红细胞

输给刚采完血的人

正是这样的违规操作

让多个农村相继发现HIV感染病例

这也直接导致许多携带HIV的母亲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将病毒传染给新生儿

随着血液管理及母婴阻断技术的成熟

这两者的风险都已经大幅下降

仅有的零星感染

是来源于医生、护士、警察的️职业暴露

容易让人轻视、占比最高的传播途径是

——性传播

几乎年年说,年年有

性生活时

多巴胺、血清素、内酚酞……

一众快乐激素在体内奔涌

让许多人决定为快感铤而走险

中疾控数据显示

️我国每年约有3000例

️15~24岁青年确诊艾滋病

他们主要通过性传播途径感染

年轻人性观念更加开放

也意味着更容易发生感染

所以叔必须强调

在未确定对方是否健康时

性行为一定要戴套!

除了年轻人

️60岁以上老年群体患病数也在上升

以男性为例

患病数从2012年的8391例

上升到了2018年的24465例

在许多人的观念中

老年人与性行为很难联系起来

但事实恰好相反

老年人也有需求

而且会求助于价钱便宜的服务

可怕的是

这个过程的安全套使用率很低

许多老人认为自己丧失了生育能力

没必要做安全措施

拥有同样想法的

还有部分同性恋者

男性感染比例之所以更高

是因为黏膜更容易在摩擦中破损出血

给HIV传播创造了条件

如果以上行为你都️没有

恭喜你,已经离HIV远了一大步

至于其它一些大家担心的因素

叔再给大家一一解释

️这些行为会导致HIV感染吗?

️1、路边被针扎会传染吗?

我们总是不时看到一些

“艾滋病患者”扬言要报复社会

用针筒在街上扎人的传闻

图源网络

先不提传闻的真实性

被扎后感染HIV

️需要满足下面三个条件:

①针头上有足够多的病毒;

②病毒处于活跃状态;

③针头被扎入血管;

然而,艾滋病毒十分脆弱

一旦离开血液或人体

️很快会失去活性

针头上能携带的血液本身就很少

病毒就更少了

另外,暴露在空气中的血液很容易干燥

据美国国家疾控中心资料显示

️干燥的血液和体液

️HIV传染几乎为0

至于瘾君子共用针头传染事件

是因为感染者的血液

直接随针头扎进了被感染者的血管里

️2、蚊子叮咬

首先告诉大家:不会

蚊子的口器比针管还小

存在的病毒数可以忽略不计

而且蚊子的身体并不会识别HIV

只会将它们直接排出体外

️3、接吻

如果是湿吻

还是存在理论上的可能性

不过需要两者都牙龈喷血

并且从早啃到晚才有可能

至于其它生活场景

️怀疑自己接触了HIV怎么办?

当你发生了高危行为

例如:

我们需要第一时间做好这️两件事

️①服用阻断药

高危行为后2小时内服用

效果最佳

几乎能够完全阻断

72小时内服用,阻断依然有效

而且能够抑制HIV病毒

对早期治疗很有帮助

如果需要服用

可向当地疾控中心咨询

前往️指定医院购买

(并非所有医院都有阻断药,

提前咨询可节省时间)

️②HIV自检

如果没有高危性行为

但不知是否通过其他途径中招

可以前往医院传染科或皮肤性病科进行HIV检测

或购买自检试剂初筛

其中,唾检法方便快捷

是比较新的自检方法

需注意的是

HIV感染存在窗口期,大约2-6周

所以即便第一次检测呈阴性

也需要多次检测

一般在高危行为

第2周后可开始检测

第6周后检测结果比较准确

但在2-12周里

️就算结果阴性也不能完全排除感染

需在窗口期后再检测一次

如果是经常接触高危风险的人

️建议每三个月测一次

当然

远离高危行为才是最好的方法

我们不提倡恐艾

但不意味着能放松警惕

️参考资料:

[1]一图读懂: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19—2022年),疾病预防控制局,2019-10-11

[2]周安琪.预防艾滋病——老年人也成高危人群[J].中国老年,2019(5):8-11.

[3]李高辉,康可人,黎锋,袁玉亮,王继华.基于口腔黏膜分泌物的快速检测HIV1/2型抗体方法建立及其临床应用研究.中国医药生物技术,2013(6):460-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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