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会计汤某将自己9岁儿子的名字添加进待支付的工人名单,以“施工队长”的名义冒领工资,先后共领取2200余万元。1月17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对汤某职务侵占一案提起公诉。
2013年3月,汤某大学毕业后进入某知名公司担任会计。2017年,她所在公司引入第三方劳务公司作为支付家装工人工资的渠道。每月支付时,公司会先将工人名单发给汤某核对,再由其转发给第三方公司进行汇款。汤某发现这一过程中存在管理漏洞:两边公司互不知情,只有她在其中核对。
汤某开始尝试将自己的9岁儿子小甲的名字加入待支付的工人名单,并以“施工队长”的名义冒领工资。由于无人察觉,这种行为一直持续到2019年6月。每次冒领40万元,累计领取2200万元。这些钱通过儿子名下的银行卡收款,因为儿子当时才9岁,银行卡不能在手机上操作,所以汤某每次都去ATM机把钱转到自己的银行卡。拿到钱后,大部分用于购买银行的基金产品和保险,其余则用于出国旅游及日常开销。
2024年8月,涉案公司在内部对账时发现一笔约50万元的出账不清。在查找原因的过程中,公司发现汤某直接通过本人银行卡将疑问资金退回公司,便立即对其会计业务进行全面彻查。汤某在公司监察部长的陪同下前往公安机关自首。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详细调查核实了案件情况。经过释法说理,汤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她表示愿意退钱,已经赎回部分理财产品,并先还给公司47万元,计划继续赎回保险或借款来偿还剩余款项。
检察官认为,尽管费用直接支付人是第三方公司,但实际上这笔款项由汤某所在公司决定支出并实际承担,第三方公司仅是中间人。汤某利用自身职务便利,通过虚设名单做假账等方式侵占公司财物,具有高度隐蔽性,符合职务侵占犯罪的特征。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