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将于21日联合卫生健康、工业信息化、药品监管部门前往上海,听取相关政协委员和专家对药品集采政策及中选产品质量保障的意见建议。此次会议将重点收集有临床数据支撑、具有统计学差异的质量和药效问题线索。
相关部门还将听取临床一线关于集采中选药品使用实效的感受,特别是中选仿制药与原研药在治愈率、治疗有效率、不良反应发生率等方面的疗效和安全性指标差异。这些信息将汇总成问题线索清单,并正式移交药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
会议还将讨论进一步保障集采药品质效的措施,包括提请药品质量监督主管部门加强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后的日常检查,完整公示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生物等效性试验结果,以及建立医疗机构药效对比证据的反馈收集渠道。
国家医保局在给上海市医保局的交流提纲中提到,集采协议量一般占医疗机构报量的60%至80%,剩余部分由医疗机构自主选择拟采购品牌,没有不允许采购使用进口原研药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