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再通报“李宜雪事件” 建议住院治疗未获同意

fjmyhfvclm2025-01-11  18

南昌西湖区1月11日发布关于西湖区南浦街道三眼井社区居民李某雪的情况通报。1月4日,江西省荣军优抚医院专家组形成最终诊断及评估结论:李某雪患强迫性障碍、特定恐怖障碍和人格障碍;判定病情属于“严重精神障碍”,危险性评估3级。

南昌再通报“李宜雪事件”

根据上述诊断评估结论,江西省荣军优抚医院建议李某雪住院系统治疗,但李某雪及其父亲李某均不同意住院治疗。1月6日,李某雪的父亲向医院书面申请将李某雪接回家。医院依法依规对李某雪及其父亲关于选择出院的相关要求、风险管控、紧急救济办法等进行了知情告知。1月10日,李某雪的父亲为李某雪办理了出院手续,并将其从医院接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属地街道办事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将要求李某雪的父亲履行好看护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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